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国推进美丽中国建设的意见》关于“分阶段推进农用地土壤重金属污染溯源和整治全覆盖”的要求,西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拟对西藏自治区耕地土壤重金属污染溯源成果集成项目进行公开询价,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询价人:西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
二、项目名称:西藏自治区耕地土壤重金属污染溯源成果集成项目
三、项目背景:生态环境部等5部门联合印发《农用地土壤镉等重金属污染源头防治行动实施方案》(环办土壤〔2021〕21号)关于印发〈农用地土壤重金属污染溯源指南〉的通知》(环办土壤函〔2024〕442号)等文件要求,建立农用地土壤重金属污染的县(市、区)清单、强化信息收集和研判,进一步核实污染源,完善农用地详查数据库,提出我区“十五五”农用地镉等重金属污染源头防治工作重点。
四、申请人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近3年无重大环保、安全质量事故及行政处罚记录。
6、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
7、询价申请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8、项目负责人必须具有环境工程相关专业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9、具有土壤污染调查或治理相关业绩的申报单位优先考虑,并提供合同或任务书等证明材料。
五、申请材料清单
1、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2、近3年财务审计报告及纳税证明。
3、项目业绩证明材料(合同、验收文件等)。
4、技术方案(含技术路线、实施计划)。
5、团队人员简历、职称证书或证明及社保缴纳证明。
6、信用承诺书及无违法违规声明。
7、其他补充材料(专利、获奖证书等)。
六、工作内容
1、采购需求:2025年5月31日前,开展数据收集和统计分析工作,进行现场查勘,研判耕地污染成因。2025年10月31日前,完成《西藏自治区耕地土壤重金属污染整治清单》《西藏自治区耕地土壤重金属污染整治工作方案》。
2、采购预算:控制价为15万(人民币)
3、服务时间:合同约定。
七、中标方式
本次询价经综合评比后,确定中标单位。
八、时间、地点、联系方式
公告时间:2025年3月14日至2025年3月21日。
公告时间结束前将申报材料纸质件(一份)胶装成册密封并加盖公章后送至西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办公楼(701室)或邮寄至西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收件时间不晚于3月21日)。
申报单位对所提供材料真实性负责,若发现弄虚作假,将取消其申报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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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寄地址:拉萨市城关区金珠中路26号?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土壤环境与固体废物管理处
邮编:850000
联系人:韦金昌
联系方式:0891-6849072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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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3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