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嵩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嵩县保障性租赁住房提升改造项目公开招标招标公告

嵩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嵩县保障性租赁住房提升改造项目公开招标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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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时间:
2025-03-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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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招标条件

        ************建设局嵩县保障性租赁住房提升改造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嵩发改【2024】33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建设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招标编号为洛直工施招标(2025)0013号。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嵩县保障性租赁住房提升改造项目 2、招标编号:洛直工施招标(2025)0013号 政府采购管理部门备案编号:嵩政采公开-2025-18 招标代理编号:JG-2025-002 3、资金来源及项目投资概算:财政资金、项目投资概算约14000万元 ******居小区、四期开发区职高小区、伊滨花园二期戏校小区、产业区古城园区保障房、产业区下湾园区保障房等共9处保障性租赁住房小区(建筑面积约17.02万平方,共计3560套)进行提升改造。 5、标段划分:本项目共两个标段。 ******建设局嵩县保障性租赁住房提升改造项目EPC,按优惠率报价以实结算; ******建设局嵩县保障性租赁住房提升改造项目监理、本标段最高限价施工工程财政评审审定价的0.85%; 6、工期、服务期: 一标段工期:设计周期:自中标之日起60日历天;施工工期:300日历天。 二标段服务期:施工阶段、保修阶段的监理服务; 7、招标范围: 一标段:承包方式为EPC总承包,包含但不仅限于与本项目有关设计、施工等范围的所有内容; 二标段:施工阶段、保修阶段的监理服务; 8、质量要求: 一标段:(1)设计质量要求:达到现行国家、行业及地方相应规范、标准要求,并通过有关部门审查;(2)施工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质量验收备案合格标准; 二标段:符合国家质量验收备案合格标准; 9、安全目标:杜绝死亡、重伤事故。 10、文明工地目标:市级文明工地。 11、扬尘防治目标:做到“七个100%,八个必须”。 12、缺陷责任期:12个月(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 13、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 14、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的规定,本项目支持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企业视同小微企业),执行支持采购节能环保产品,落实节约能源,保护环境,绿色建筑、绿色建材政策,扶持不发达、少数民族地区的企业,促进自主创新产业发展,支持脱贫攻坚等政府采购政策。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企业要求: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成员均须提供)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投标文件中附营业执照扫描件并加盖企业电子章)。 2、资质要求: 一标段:设计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资质或综合甲级及以上资质。(投标文件中须附资质证书原件的扫描件,并加盖企业电子章); 施工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投标文件中附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扫描件并加盖企业电子章)。 二标段: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建筑工程监理甲级资质; 3、项目人员要求: 一标段:(1)拟派设计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或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执业资格,同时具有建筑工程类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须具有与本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投标文件中须附以上证件的原件扫描件并加盖企业电子章)。(2)拟派施工项目负责人(施工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承诺在中标后未担任任何在建施工项目的项目经理。拟派施工现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相关规定要求,均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投标文件中须附以上证件的原件扫描件并加盖企业电子章)。 二标段:项目人员要求: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须具有房屋建筑工程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 4、一标段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21年01月01日以来承担过中标总价≥12000万元的类似项目工程总承包或施工总承包、设计施工总承包一项;(类似项目指房建类或能效提升或老旧小区改造工程总承包、设计施工总承包或施工总承包项目;①业绩要求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文件中须附项目合同、中标通知书原件的扫描件。②工程总承包业绩、牵头人或联合体成员均可;③若为联合体投标,则联合体成员中任意一方提供一项均可) 5、信誉要求: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和拟派项目经理不得存在以下情形之一: 5.1被列入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黑名单”; 5.2被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5.3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重点领域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5.4投标所需资质在河南省建筑市场公共服务平台资质状态栏被标注“注册人员不足”等异常情况; 5.5其他要求:根据《河南省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实施方案》(豫政办〔2021〕2号)文件,投标人须按照规定提供“信用承诺函”,招标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中标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中标单位承诺事项的真实性,投标时不再需要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1)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2)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参加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5)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6、投标人单位负责人(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7、本项目一标段接受联合体投标,牵头方在内的联合体成员不超过两家。 (1)以联合体参加的,应提交联合体协议。并注明牵头人及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承诺一旦成交联合体各方将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2)以联合体形式参加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与其他投标人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下的招投标采购活动; (3)联合体以施工方为牵头人,牵头人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负责签署本次投标相关资料,其他联合体各方必须出具承诺函对此予以认可。 (4)获取招标文件时,应以联合体牵头人的名义获取,并以联合体牵头人的名义递交投标文件。 (5)通过资格审查的联合体,不得再变更其组织形式及成员组成。 (6)若为联合体投标,企业名称应填写联合体各方的单位全称,【格式示例:(主)单位全称(成)单位全称】,“企业公章”可由联合体主办方加盖企业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仅由联合体主办方法定代表人签字即可。 8、外省企业(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成员中施工方企业须提供)进豫承揽业务的需通过“(hngcjs.hnjs.gov.cn/SiKuWeb/index.aspx)河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登记报送企业基本信息。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本次招标文件在网上获取,请登录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lyggzyjy.ly.gov.cn),点击“******/tpbidder”进入“洛阳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进行用户注册,并办理CA数字证书。详见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办事指南—办事流程—新交易平台使用手册。
        2、办理数字证书后,请于2025年03月17日 至2025年03月21日24:00,登录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点击“******/tpbidder”,登录后,免费下载招标文件。如投多个标段,则应就所投每个标段分别下载获取。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完成招标文件下载。
        3、获取招标文件后,请到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办事指南—下载中心栏目下载并安装最新版本投标文件制作软件,查看招标文件和制作电子投标文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 2025年04月08日09时30分 (北京时间)。
        2、投标文件接收地点及开标地点为开标四室
        3、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或移动CA扫码登录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至“洛阳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指定位置,上传成功后将得到上传成功的确认。投标人应充分考虑上传文件时的不可预见因素,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的,视为逾期送达,洛阳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将拒绝接收。
        4、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交易的模式,开标当日,投标人无需到开标现场参加开标会议,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访问到******/BidOpening进入,在线准时参加开标活动并进行投标文件解密等。因投标人原因未能解密、解密失败或解密超时的将被拒绝。请参照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首页-办事指南-下载中心-新交易平台使用手册。
        5、除电子投标文件外,投标时不再接受任何纸质文件、资料等。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投标保证金缴纳

******银行汇款等方式缴纳。其中政府投资的建设工程有关服务和货物招标项目免缴投标保证金。

七、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异议。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开标和评标结果有异议的,通过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向招标人提出异议。
        投诉。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投标活动需要投诉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通过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投诉或者直接向招标公告上公布的监管部门投诉。
        注: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对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开标和评标结果的的投诉,应当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答复期间不计算在10日内。行政监督部门自收到投诉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决定是否受理投诉,自受理投诉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作出书面处理决定。

八、中标通知书发放

        通过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以数据电文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向未中标人发出中标结果通知。

九、签订合同

        招标人通过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凭电子印章以数据电文形式与中标人签订合同。

十、发布公告的媒体

        1、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上发布。
        2、投标人在参与本项目招标采购活动期间应及时关注本网站获取相关澄清或变更等信息。

十一、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建设局
        地     址:嵩县建设路中段
        联 系 人:焦女士
        电     话:0379-******
        代理机构:******有限公司
        地     址:河南省郑州市管城回族区东大街59号1号楼2单元19楼1902室
        联 系 人:张豆豆
        电     话:******
        监管部门:******建设局
        监管部门联系人:招标办
        监管部门联系方式:03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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