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曲市色尼区活畜交易市场建设示范项目(EPC总承包)二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委员会色发改【2025】52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招标人为色尼区特色产业发展局,建设资金来自2025年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EPC工程总承包二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那曲市色尼区活畜交易市场建设示范项目(EPC总承包)二次。
2.2建设地点:那曲市色尼区。
2.3标段划分、建设规模及内容:交易大棚1080㎡、配套用房483.39㎡、暂养棚432㎡、草料棚252㎡、废弃物棚114.39㎡、路灯12套、投光灯12套、总平土方工程9265㎡、混泥土路面(含路沿石)3951.37㎡、高低压配电1项及设备工具购置等。(以最终概算批复内容为准)。
2.4项目估算总投资为:以最终概算批复内容为准。
2.5招标范围:在经批准的总体规划基础上,本次招标范围为那曲市色尼区活畜交易市场建设示范项目(EPC总承包)二次,包括设计、采购、施工、安装、总承包管理、整体移交、配合竣工验收、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等。
2.5.1那曲市色尼区活畜交易市场建设示范项目(EPC总承包)二次范围内的方案设计、施工图设计以及设计的内部审查等相关手续的办理及后续的服务(第三方设计审查除外);
2.5.2设计范围内物资(设备)采购、运输、安装、保管以及设备的检测、调试等相关手续的办理和相关人员培训;
2.5.3 EPC实施过程管理中包含但不限于EPC总承包各阶段的报建、审查、审批、外协谈判等的相关手续办理、协调配合及必要的安全评估和检查、竣工试验、竣工图的审核、联合试运行、竣工验收等直至满足招标人要求并交付招标人接收使用。
2.6 质量要求:
2.6.1施工图设计质量必须达到国家关于工程设计深度的要求并通过有关部门的审查。
2.6.2工程所有物资(设备)采购质量需符合设计图纸及有关标准、规范的要求。
2.6.3施工质量符合设计图纸及国家有关标准、规范要求,工程质量达到国家及行业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7计划工期:9个月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是在国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联合体所有成员均须符合要求)。
3.2投标人注册资金符合本项目投资要求且满足国家相关规定。
3.3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资质如下:
设计资质要求: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信誉良好、具备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乙级(含乙级)及以上资质;
施工资质要求: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资质及以上(含三级)及钢结构工程施工专业承包三级资质以上(含三级)。
3.4拟派设计负责人须具备二级国家注册结构工程师及以上执业资格或二级注册建筑师及以上执业资格,并须具有相关专业工程师职称;拟派项目施工负责人(即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执业资格,并同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建安B类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5业绩要求:投标人在2022年以来至少有一个类似房屋建筑项目的设计业绩;投标人在2022年以来至少有一个类似房屋建筑项目的施工业绩(联合体投标的,根据联合体协议中的责任分工,由联合体成员分别提供相应业绩)。
3.6近三年(2021年度、2022年度、2023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经审计的财务报表显示财务状况良好。新成立的企业,依据成立时间提供相应年度报表。(联合体所有成员均须符合要求)。
3.7区外企业须按藏建市管〔2018〕275号文件要求进行备案(联合体所有成员均须符合要求)。
3.8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发生较大的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西藏自治区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和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的未处于不良行为记录的凭证截图。(联合体所有成员均须符合要求)。
3.9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本项目只接受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资质及以上(含三级)及钢结构工程施工专业承包三级资质以上(含三级)的投标人作为牵头人组成的施工、设计一体化的联合体投标,其中联合体成员家数应不超过2家。联合体成员应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4.招标文件的获取有意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人,请于2025年 3 月 21 日00时00分至2025年3 月28 日00 时00 分(节假日除外) ,登陆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通过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登录, 网址:ggzy.xizang.gov.cn)报名并下载招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5年4月10日10 时40分,地点为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通过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登录,网址:ggzy.xizang.gov.cn)。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媒介本公告在《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7、其他事项
7.1投标企业在投标时需要将投标文件上传至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并在招投标现场开标时使用企业CA锁解密上传的电子标书,否则该投 标无效。 备注:请投标人将投标文件中需要签字和盖章的页面打印出来签字和盖章,扫描后并制作成电子文件上传至电子招投标系统中,否则投标文件无效。
7.2逾期送达、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照招标文件密封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接收。
7.3本项目采取线上“不见面 ”开标形式进行,各潜在投标人无须到现场 开标,各投标单位通过线上“不见面开标大厅 ”全程参与开标会议,做好投标文件解密工作。投标人应在30分钟内完成投标文件解密,未按时登录不见面开标大厅,错过开标解密时间的, 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后果。投标文件未能在规定时间内成功解密的,视为投标人撤销其投标文件, 由投标人自行承担责任。评标专家将以电子版投标文件为准进行评审。上传到平台的电子投标文件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由投标人自行负责。在完成开标之前,投标人应保持实时在线和电话畅通,对代理机构提出的问题及时回复。在不见面开标过程中如遇到技术问题,请及时与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技术支持联系。(不见面开标流程:请登录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服务中-下载中心进行查看)。
7.4投标人须在“西 藏自治区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 ”备案,在平台“企业信息 ”中查询有效并提供截图。(项目备案按西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文件文件“关于进一步规范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关键岗位人员配备的通知 ”执行)。
******办公室印发《那曲市关于从源头治理工程建设领域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实施方案》的通知(那委办〔2019〕9号)文件“招标投标前所有参与招投标企业须持有投标项目建设所在地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出具的“无欠薪”证明,住建部门对招投标企业“无欠薪”证明、项目资金到位等情况进行审核把关后方可参与招投标”的要求,各投标企业须在项目开标前持企业法人委托授权书、法人身份证复印件、资质证书复印件、营业执照复印件、办事人员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企业鲜章到那曲市人社局开具“无欠薪”证明(证明中会注明有效期,在有效期内均可参与投标)并将该证明一并做到投标文件中。未开具企业“无欠薪”证明或证明超出有效期的企业,住建部门及招标单位一律不予接收投标文件。
8、联系方式:
******人民政府
地 址:那曲市色尼区
联 系 人:梁先生
联系电话:******
邮 编:852000
******有限公司
地 址:西藏自治区拉萨市柳梧新区拉萨国际总部城6栋1单元6楼1号附2号
联 系 人:张工
联 系 电 话:******
邮 编:85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