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编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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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资格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投标有效期 | 60天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资金现金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30,000元 人民币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3,525,300元 人民币 |
评标办法 | 综合评估法 |
开标时间 | |
开标地点 | |
开标方式 | |
资格审查方式 | |
答疑澄清时间 | |
是否延期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十号路北延线、321国道南侧安置还房工程 -A标段电梯设备采购补遗文件01
致各潜在投标人: 原招标文件内容做如下修改: 一、原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4低于成本报价:“启动低于成本评审的具体标准:/。”修改为:“启动低于成本评审的具体标准:投标人的报价低于最高投标限价的70%(不含)时”。 二、原投标截止时间和提交投标保证金时间不变,由此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 2025年 1 月 22 日 |
递交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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